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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中度污染天气限行新规定: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引发关注

发表时间: 2018-10-16 22:34

10月16日,江淮晨报、江淮网记者从亳州市委宣传部获悉,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日前发布了《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方案》,要求在该市出现中度污染天气时,启动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亳州将启动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昨天,关于亳州市机动车将实施单双号限行的文章刷爆了朋友圈。

随后,记者从亳州市委宣传部获悉,为践行环保部“环保风暴”总要求,亳州市近期邀请了环保部专家团队来亳州驻点月余,积极寻找大气污染多方面原因。

此次,亳州市出台《方案》旨在为应对重污染天气,守护亳州蓝天。限行方案将根据实际情况变化,不断补充完善。

据悉,领导小组办公室与亳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及时了解天气信息,PM2.5达到115微克/立方米以上时启动该方案。空气质量好转,PM2.5下降到115微克/立方米以下后,由指挥部办公室报领导小组领导批准后解除区域限行。限行的区域为:北外环(不含)以南、古井大道(不含)以东、亳芜大道(不含)以北、三清大道(不含)以西。

特殊车辆不受限行限制

记者从《方案》中看到,具体限行规则是: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和外地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数为字母的,按字母前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实行单号单日行驶、双号双日行驶限行措施(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车辆,不受单双号限制。限行期间遇有重污染天气,需要进一步采取限行措施的,另行通告。

为保城市生产、生活正常运转,方案还指出,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1)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2)公共电(汽)车,有统一外观标识的客运出租汽车、校车、摩托车、12座(含)以上客车。(3)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行政执法车辆和道路清障、保洁降尘专用车辆。(4)车身外观喷凃统一标识的环卫、市政(含污泥运输)、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含报刊发行、快递)、押运、保险勘验,新闻采访、事故快速理赔、医疗废物转运等涉及民生专用车辆。(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6)其他需要车辆。

违反规定将罚款 特殊情况可申诉

据介绍,驾驶机动车违反限行规定的,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

对不服从管理,拒绝、阻碍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执行职务的从严追究责任。用于婚丧嫁娶的车辆,可提前一天拨打辖区交警电话进行备案,当天按备案的时间和路线行驶;乘坐危急病人的车辆违反限行规定,被查处的,可向交警部门说明情况,经查证属实的,不予处罚。

据悉,该市将在10月23日进行一次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