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4-01-17 10:38
为了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缓解城区交通压力,有效提高道路通行效率,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扎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白银区城区路段全面限制黄牌大型货车、黄标车及农用车通行(运输蔬菜、瓜果等农副产品的小型车辆不限行),现将绕行路段通告如下:
一、国道109线白银城区过境段郝家川十字至大连路丁字路口段24小时禁止黄牌大型货车、黄标车及农用车通行。过境及本地黄牌大型货车、黄标车及农用车途经此路段须绕行,由东向西行驶车辆在县道536线郝家川十字左转向南行驶进入南环路,由南环路行至红星村路口左转驶入南二环路,之后按照道路指示标牌行驶至西环路南口驶出,进入县道536线;反方向为由西向东绕行路线。
二、过境及本地黄牌大型货车、黄标车及农用车由东向西需驶入省道217线的,由郝家川十字右转驶入东环路,随后进入北环路,经由北环路驶入省道217线;由西向东行驶车辆按照第一条规定的路线行驶至县道536线石林路丁字路口进入石林路,按照道路指示标牌行驶进入省道217线,期间不得驶入会宁路、万盛路。
三、白银区核心城区为东环路以西至石林路以东,北环路以南至南环路以北所覆盖区域,含北京路、公园路、人民路、四龙路、工农路、长安路、冶金路、东山路、建设西路、万盛路、会宁路、石林路等主要城区道路及次干道,24小时禁止黄牌大型货车、黄标车及农用车通行。
四、经常性运输不可分包、解体货物及重要物资且确需进入城区的本地黄牌大型货车,需提前到白银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申请报备行驶路线及时间,经审核通过后按审批路线及时间通行;外地黄牌大型货车临时运输不可分包、解体货物及重要物资进入市区的,可以委托接货单位提前到白银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报备审批行驶路线及时间(限每日0时至6时之间),经审核通过后按审批路线及时间通行。
五、本地工程车、渣土车要进入城区行驶的,必须先报白银区环卫、城市综合执法、住建和环保部门进行审核,同意后向白银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申领机动车电子通行证,并报备行驶路线、时间,最终审核通过后按审批路线及时间通行,车速不得超过30公里每小时;也可通过交管12123进行网上申领。
六、白银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将通过电子监控设备及路面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路面管控、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白银公安分局交警大队
2024年1月16日
来源:白银公安分局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