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14-11-20 09:36
合家网讯:18日,宜昌召开全市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视频会议,为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保护改善大气环境,市政府决定,禁止“黄标车”在宜昌城区通行。
宜昌市预计在主城区建12个电子卡口,设置14个禁行限行标牌。禁行区包括:宜昌城区江南大道、沿江大道、夷陵大道、东山大道、城东大道、东山四路、伍临路、夜明珠路、发展大道、港窑路、东站路、平湖大道、猇亭大道、金猇路、金岭路及城区其他道路。一些通往宜昌城区的道路及连通道路,也禁止“黄标车”通行,包括汉宜线土门集镇,宜兴线发展大道、平湖大道路口,小鸦公路进入东城大道及东方大道路口,宜巴线西陵区与夷陵区交界处(滚子垭),紫阳路、S323省道、五龙路、谭艾路进入江南大道入口,G318国道猇亭云池入口,三峡坝区各检查站,三峡翻坝高速联棚收费站,汉宜高速伍家岗收费站、东山收费站、机场收费站,沪渝高速宜昌长江公路大桥收费站等。
据介绍,宜昌市目前有43311辆黄标车,今年要完成25635辆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任务。目前,正在抓紧制定出台《宜昌市提前淘汰黄标车奖励补贴方案》,预计本月底将正式发布。根据《方案》,对在规定期限内提前淘汰的黄标车主,地方政府将给予一定的奖励补贴。同时,市商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协商动员汽车经销商和金融机构积极参与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工作,对淘汰黄标车或老旧车的车主,在购置新车时,给予一定的让利优惠和信贷支持。
看仔细了,这些车属于“黄标车”
“黄标车”是指排放水平低于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老旧车”是指使用时间较长、污染控制水平较差、未达到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车辆,包括:微、小、中、大型载客汽车,微、轻、中、重型载货汽车,中、重型半挂牵引车,中、重型专项作业车,低速货车和三轮汽车等。
下列车辆经环保检测符合制造当时排放标准、取得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属于“黄标车”:
2000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或燃气的微/小型载客汽车和微型货车
2001年10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或燃气的轻型货车
2003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大型载客汽车
2001年9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燃气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大型载客汽车;
2008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微小型载客汽车
2009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轻型载货汽车
2008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大型载客汽车
违反规定如何处罚?罚200元扣3分
“黄标车”违反限行规定如何处罚?记者了解到,从明年1月1日起,对黄标车违反限行规定的,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对违法行为人给予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据介绍,今年12月1日至31日,为“黄标车”限行过渡期。交警部门将结合查酒驾、违停、超载、超员等执法工作,集中开展机动车限行引导警示和环保标志的查验工作,对“黄标车”违规驶入限行区域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驶离限定区域。
明年1月1日起,开展“黄标车”违反限行、无标车上路行驶查处工作,及时查处“黄标车”、无标车和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凡“黄标车”违反限行规定的,一律按照“机动车违反禁令指示标志”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发现一辆、查扣一辆、处理一辆。另外,还将在限行区域的重点路段和时段,针对“黄标车”及“老旧车”违反限行规定的行为,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