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0-01-16 19:13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唐旭锋 通讯员 周瑾
今天下午,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对外公布“一取消两放宽”三项便民利民措施即将推行。
具体内容包括:1月17日起,取消机动车在灵桥和江厦桥的单双号限行;2月1日起,放宽浙B号牌皮卡车、浙B号牌新能源货车在宁波市中心城区的通行限制。
随着宁波中心城区快速路封闭环线的成型,据观测,穿城交通流量逐步向外围扩散,同时,中山路轨道交通、公交专用道等公共交通的发展,灵桥和江厦桥的交通流量日趋平缓。经过分析研究,交警部门决定自1月17日起取消机动车在灵桥、江厦桥的单双号限行交通管制。取消限行后,预计两桥的通行量会比限行时增加15%左右;交警部门也将密切关注交通流量的变化,及时调整相关路面勤务、管理措施与信号灯时间。
另外,2月1日起,放宽浙B号牌皮卡车、浙B号牌新能源货车在宁波中心城区的通行限制。
一是具有以下特征的浙B号牌皮卡车,备案登记后允许在中心区、核心区通行:微、轻型载货汽车;设计和结构上可用于运送人和货物,核定乘坐人数小于等于5人(含驾驶人);具有长头车身和驾驶室结构、驾驶室高度小于等于2100mm、货箱栏板上端离地高度小于等于1500mm、最大设计总质量小于等于3500kg。
二是符合以下特征的浙B号牌新能源货车,允许在中心区、核心区通行:使用专用号牌底色为渐变绿色的新能源货车(非渐变绿色专用号牌新能源货车,请及时至车管所办理更换);微型货车、车长4.5米及以下的轻型货车;车辆结构为封闭或厢式。
但是,中心城区快速路网24小时禁所有货车的道路(包括高架道路、夏禹路隧道、尹江路隧道等)和铁路宁波站南、北出发平台及上下道路,以上两类货车仍需执行禁货规定。
城市物流配送必不可少,城市又需要干净整洁,因此此次对两类货车的交通组织调整,也是为了服务营商环境、优化物流配送、便利市民生活。
需要提醒的是,欲享受放开交通管制政策的皮卡车,请及时备案登记。
登记方法为登陆宁波交警微信公众号,点击“便民服务”、进入“皮卡车备案”系统,按系统提示填写、提交相关资料后办理。如需咨询相关具体事宜,可致电: 0574-81981083 (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