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2-12-02 05:55
【编者按】本文为作者刘济华授权,秦安战略独家原创刊发,转载自公众号“平民心声”,有很多精彩内容,欢迎大家关注。
随着核酸造假事件的日益增多,核酸检测甚至成了一些民众的一场噩梦,成了永远无法释怀的痛点。
人们抱着相信党、相信政府的习惯思维,怀着美好的祈祷疫情尽快结束的心情,大冷天站在寒风里,下雨天拥挤在泥泞中,主动张开嘴巴,让“大白们”每天捅,积极支持,毫无怨言,盼望疫情能尽快结束。
然而,却发现竟然有250多家核酸检测有问题,阴性被测成了阳性,阳性被说成阴性,甚至有故意把阳性弄成阴性任其传播,或刻意把阴性做成阳性,叫其乖乖地进方舱,甚至导致无辜的同楼居民拉去隔离,把整个小区封门堵路,尤其是人为的造假者,在科技的幌子下欺骗国家和民众,导致巨大损失,天怒人怨,罪不可恕!
一般人容易以为看到的核酸“白衣天使”是国家的人,是公立医院的正规医护,岂不知其中混杂着私人资本控制下的为挣大钱而丧良昧心的不良之徒。对此,人们无不怒发冲冠。
当人们回过神以后,突然对曾经的迷惑豁然开朗,相信有人肯定有过这样的经历,许多时候戳棉签的人只是从舌头上轻轻按几下,有时在舌头两边,有时在口腔两边腮肉上,却不在喉咙上采。这是为什么?不排除在装模作样地走过场,道貌岸然地干坏事。
更有甚者,样本采集以后,竟然有的公司把10人管变成30人管甚,有的把确诊阳性的赋码阴性,如此等等。
这其中的造假者,借用疫情,利用政府提供的绿色通道,不是为人民服务,而是极端地为人民币服务,巧取豪夺,贪婪无度,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以行善假象猖狂作恶。
这其中,既有资本力量作祟,也不可避免裹挟一些政府人员。目前已经立案的一些公司财迷心窍、利令智昏,竟然拿百姓性命当儿戏,毫无底线地弄虚作假,以维持核酸检测的暴利,这比“人血馒头”更恶心,更丑陋。
国难当头,这些人对涉及国计民生,关乎民众安危的严肃而神圣的防疫事业如此操作,不仅大肆败坏党和政府的形象,也严重影响人民的生命健康。
据说,最早成立的一些核酸公司,已经赚得盆满钵满了。但是,人心不足蛇吞象,欲壑难填,希望能持续攫取高额利润,从而不择手段造假。
这些造假者为了巨额利益,不仅将政府绑架,将大众愚弄,还对全社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还造成了难以评估的亿万人民巨大的精神损失。
我们更需要警惕的事,境外反华势力,绝不仅仅满足于财富,他们会向政治领域发起进攻,最终就是要扰乱社会,颠覆政权。这一点,他们一直都是这样做的。
如果不严厉打击,既得利益者越来越强大,社会固化越来越严重,不仅使两极分化日益加剧,也引发与日俱增的社会对立,社会的新陈代谢功能趋于衰竭,最终,必然逼迫民众的群体不满和剧烈反抗,必然导致社会混乱。
发国难财,丧失人性,缺乏良心,这样的人必须接受法律的严惩。
对此,人民强烈呼吁彻查、追责的声音不能视而不见、充耳不闻,承担着捍卫国家法律尊严和维护人民利益的权力机关应该及时出手,彻底拆除黑心资本背后的大伞,才能最终获得抗疫的成功,才能平息民众空前的怨声和群情激愤的呐喊。
对于这种殃及全国人民的反社会、反人类的罪恶行径,必须予以重典,决不姑息,否则就难以平复民众的强烈怨声。
现在是法制社会,必须坚决捍 卫法律的尊严,保护人民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民法通则中关于损害赔偿应遵循的三个原则的第三条——考虑加害人经济状况的原则,凡加害人经济状况较好,有赔偿能力时,应当赔偿受害人的全部财产损失。
我们坚决拥护党,我们深信政府,能够彻底铲除这些核酸造假的魑魅魍魉。
为此,强烈建议:
1、组成公检法、医疗、疾控以及社会学者、专家教授、人民代表在内的调查组,对疫情期间所有的核酸检测、方舱医院建设、酒店隔离、救灾物资的招标采购等进行彻查。
2、将所有核酸检测中作假的公司进行集体诉讼。
3、反对罚款了事,反对以罚款掩盖刑事责任。
4、有必要邀请人民群众代表以及部分受害群众代表进行全程参与,以示公开、公正,彰显公平,挽回民心。
5、追究所有核酸造假公司的责任,没收全部非法所得,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6、对核酸造假链条上的所有为非作歹、助纣为虐者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