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5-01-03 16:43
1月2日
金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
金沙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关于限制大型货车
进入城市部分区域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缓解城市道路、桥梁通行压力,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市容环境、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规定,决定限制大型货车(指总质量4500KG及以上的重型和中型载货汽车)进入城市部分区域,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通告时间
2025年1月3日—1月18日
二、货运车辆限时通行区域
限行区域:新城区道路为黄河大道(金澜湾红绿灯至G212国道交叉路口)、长江大道、泰山路(朗月广场红绿灯至枫格雨林红绿灯)、黄山路(金沙客运站红绿灯—马料河大桥交叉路口)、玉山路、淮河路、金沙实验高级学校北侧道路、金沙实验高级学校西侧道路、温泉大道;老城区道路为罗马路、紫金路、菜市马路、卓家马路、工农路、跃进路、河滨路、长安路、玉屏路、城治路、民主路、光明路、金沙江路(五里坡红绿灯至幸福桥红绿灯)、和平路、一中路、红岩路、一号路、二号路、井冈山路、中华路、滨河路、西北环线(钱江路)、西北环线万人坟路口—金沙实验高级学校西侧道路交叉路口。
限行时段:7:00—22:00
三、过境货运车辆限行时段通行路线
四、通行证办理
五、法律责任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现场或非现场执法处罚;
对拒绝、对抗和阻碍公安机关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2025年1月19日起施行。
来源:金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金沙县综合 行政执法局
编排:陈 美 责编:邱 迪
校核:付汉武 审发:靳雪莲
承办: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