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2-11-16 09:07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11月14日发布通告,即日起在市中心城区对中重型货车实行限制通行,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有序。
根据相关规定,限行区域为由荔华大道、荔城大道、荔园路围成的区域(不含荔园路)以内所有道路。其中,轻型货车、中型货车(车长不超过6米且总质量不超过8吨)、皮卡车(多用途货车)不予限行;重型货车、中型货车(车长超过6米或总质量超过8吨)自晚上10时至次日6时不予限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工程运输车辆24小时限行。新能源货车管理参照普通货车限行规定执行。
此外,限行车辆如果确需在限行时段及限行区域内通行,应通过交管“12123”App平台申请。
(来源:湄洲日报 全媒体记者:吴琪娜 编辑:林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