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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消息!蒙自南湖环路等路段即将施行单向行驶,市民热议。

发表时间: 2022-07-14 20:38

重磅消息!蒙自南湖环路等路段即将施行单向行驶,市民热议。


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拟对南湖环路、惠民路、兴州路实施机动车、非机动车单向行驶的管理措施。

蒙自市人民政府起草了《关于蒙自市城区部分道路实施单项通行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讨论研究,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蒙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反馈。

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7月13日至2022年7月23日

意见通过书面方式反馈至邮箱:1304294726@qq.com


蒙自市人民政府

关于蒙自市城区部分道路

实施单向通行管理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决定对海关路、南湖南路、南湖西路、南湖北路、惠民路、兴州路实施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单向通行的管理措施。

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单向通行车辆类型

机动车、非机动车。

二、单向通行时间

全天24小时施行单向通行。

三、单向通行区域

(一)环南湖周边道路:海关路(南湖南路口至南湖北路口)南湖南路南湖西路南湖北路。(二)惠民小学周边道路:惠民路(红河大道路口至护国路口)兴州路(红河大道路口至护国路口)

四、单向通行方式

(一)环南湖周边道路:南湖环路实行逆时针单向行驶即海关路(南湖南路口至南湖北路口)由南向北行驶南湖南路由西向东行驶南湖西路由北向南行驶南湖北路由东向西行驶。(二)惠民小学周边道路:惠民路(红河大道路口至护国路口)由南向北行驶兴州路(红河大道路口至护国路口)由南向北行驶

五、机动车、非机动车须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行驶,对违反通行管理规定的,将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六、本通告自2022年XX月XX日起执行。《蒙自县人民政府关于环南湖道路实施单向通行管理的通知》蒙政发【2008】36号同时废止。





来源:蒙自市人民政府

编辑:杜孟霓

责编‬:李 唐

‬审核:李 青

法律顾问:云南牵明律师事务所

许毅辉律师 13529467308

杨玥律师 18206837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