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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区高排放货车限行区域调整分析

发表时间: 2023-08-10 10:33

宝鸡市区高排放货车限行区域调整分析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限制高排放货车通行空间,有效减少市区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持续改善我市空气质量,现就市区高排放货车限行区域明确如下:

一、限行车辆种类

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含危险品运输车、专项作业车、‎牵引车等)‫。

二、限行区域范围

宝鸡过境高速公路(G3024)。

市区福谭大桥、福谭路、福临堡路与宝福路丁字路口以东,川陕路⁩与清姜路丁字路口、连霍高速(G30)以北,宝平路与金陵东路路口以南,虢潘路、虢镇渭河大桥以西区域内的所有道路。

对违反《通告》者,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此《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宝鸡市交通运输局

宝 鸡 市 公 安 局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