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4-12-09 22:41
近日,记者从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获悉:
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
周市监开罚告送〔2024〕1号
周口市银宏苗木有限公司: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提交虚假材料骗取登记案,已调查终结。本局于2024年11月5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拟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并制作了告知书,因在你单位法定住所查无下落,且通过留存联系方式无法取得联系,无法直接、邮寄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周市监开告字〔2024〕632号)拟处罚内容:吊销营业执照。(详见附件)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告知书》(周市监开告字〔2024〕632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周市监开告字〔2024〕632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 系 人:师争杰 赵 宇
联系电话:0394-8268077
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日
来源: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