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4-11-07 16:04
近日,浙江省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局对在市区实施大排量摩托车限行措施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防治噪声污染,保障公众健康,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维护社会和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嘉兴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公安局起草了《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嘉兴市公安局关于在市区实施大排量摩托车限行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
通告规定,在市区对排量在250ml及以上的两轮普通摩托车(无离合换挡式除外)实施限行措施,限行区域为市区三环线(不含)以内,限行时间为当日22:00至次日6:00。
通告同时指出,确因工作、生活需要,在限行时段、区域有通行需求的,可以至交警队申领通行证。(澎湃新闻记者 朱敏骏 实习生 强雪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