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0-05-26 08:17
依据吉林省《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现将隐瞒高、中风险区旅居史,不主动向社区(村屯)报告,不配合防控工作人员排查的人员予以通报
1、张某,男,35岁,范某洋,女,34岁,二人系夫妻关系,现住梨树县梨树镇粮管所家属楼。
2、孙某浩,男,18岁,现住梨树县孤家子镇沈洋社区佳金小区。
3、李某旭,男,27岁,居住伊通满族自治县永盛街道在水一方小区。
4、曹某利,男,39岁,居住伊通满族自治县永宁街道永青公寓。
5、杜某英,女,48岁,居住伊通满族自治县永宁街道盛府家园小区。
6、郭某岩,男.57岁,居住伊通满族自治县永宁街道航宇新城小区。
7、张某洋,男,33岁,现住伊通满族自治县靠山镇太平村。
8、张某,男,47岁,现住铁东区城东乡下三台村。
9、董某柱,男,50岁,现住铁东区金桥社区宏泰幸福城小区。
10、郭某杰,女,43岁,现住铁东区南桥社区丰泽万象小区。
11、王君海,男,51岁,陈戈,女,47岁,二人夫妻关系,现住铁东区新舂社区华亿嘉苑北区。
希望广大市民要引以为戒,积极投身到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中来,变我防”为“我要防都成为守护生命健康的责任人,个个都疫情防控的站岗人。巩固我市“外防零输入”“本土零增长“持续向好的目标,决不让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功亏一篑。
四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来源:四平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