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19-05-07 09:04
梅县新城剑英大道中型以上载货车禁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结合我区市区道路交通实际,区交警部门决定,5月20日起对梅县新城剑英大道实行禁止中型以上载货汽车通行管控措施。
具体禁行路段为:剑英大道梅华线红绿灯至205国道城西高速出口(双方向)和剑英大道梅华线红绿灯至宪梓南路。禁行后,从205国道城西高速出口往梅畲快速干线方向行驶的中型以上载货汽车,绕道广梅南路——梅塘西路——梅州大桥——客都大桥行驶;从梅畲快速干线往205国道梅县区城西高速出口及锭子桥方向行驶的中型以上载货汽车,绕道客都大桥——梅州大桥——梅塘西路行驶。(可视化)特殊情况需进入禁行路段行驶的,应向交警部门申请办理《准行证》,并按照指定的时间、线路、区域通行。
(文/陈钡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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