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5-07-16 15:44
硬性指标:2025年底前淘汰6659辆强制报废期车辆;2026-2027年力争提前淘汰2.25万辆重点车辆。
工作原则:坚持"属地主责、部门协同",采取"政策激励+依法管控"双轨并行模式,助力大气污染防治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分类补贴政策
中重型货车: 获中央资金支持的,省财政承担地方配套资金; 未获支持的,省、市各承担50%淘汰补贴。
轻型/低速货车:省财政全额承担淘汰补贴。
长株潭特殊政策:额外提供更新补贴(省40%+地方60%),应对区域污染压力。
严格禁限行管控
全省推行老旧货车禁限行区域扩大化,制定差异化通行规则(如新能源车专用路线、电子通行证)。
严打非法拆解、倒卖报废车辆零部件及伪造回收证明行为。
强化排放监管闭环
开展检验机构专项整治,严惩检测造假(如虚假报告、篡改OBD系统),建立违法机构退出机制。
构建"检验-维修-复检"全流程监管,利用遥感监测实施非现场执法,重点打击"三不两改一黑"行为(如冒黑烟、非法改装)。
新能源车配套: 加快农村充电设施建设(2025年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 推动金融机构创新绿色保险、贷款产品。
国企示范:2025年底前省属企业全部淘汰所属老旧柴油货车。
四、保障机制
组织责任:建立省级调度机制(公安厅牵头,12部门协同),市州政府细化落实。
资金监管:运用大数据防骗补,抽查淘汰车辆注销记录,严查虚假淘汰。
风险防控:规范执法流程,防范淘汰引发的舆情与稳定风险。
政策导向:通过精准补贴倒逼淘汰、科技监管卡住漏洞、配套建设促进更新,构建老旧柴油货车全链条治理体系,为"美丽湖南"提供硬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