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茗眉大全网

东莞严管非法饲养大型犬,最高罚款一万元!

发表时间: 2023-10-18 16:27

东莞严管非法饲养大型犬,最高罚款一万元!

本文内容来自于网络,若与实际情况不相符或存在侵权行为,请联系删除。本文仅在今日头条首发,请勿搬运。

近日,成都某小区一只恐怖狗伤人,女孩2岁多了,罗威娜小区黑狗袭击她,全身多处被咬,右肾被压碎撕裂,右肋骨骨折,该事件引起广泛关注!



目前,警方已对事件展开调查。还有罗威的黑狗主人唐某依法实施刑事强制措施。这次事件之后,全国各地要求加强养犬管理的呼声越来越高,东莞各社区居民也在争论,那么东莞养狗有哪些规定呢?

东莞正式开工了《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养狗的规定非常精确和严格。今后,在东莞将不能故意养狗。严禁饲养危险犬只。违反者可处5000元以下罚款。

法规是这样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饲养危险犬只。饲养危险犬只的单位和个人,每只狗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抓住了狗。

哪些狗被认为是危险的?

向下滚动查看所有类别

1、藏獒

2.圣伯纳犬

3.波尔多犬

4.罗威的狗(罗威纳犬)

5.斗牛獒

6、大比利牛斯犬(比利牛斯山犬-Pyrenean Mountain Dog)

7.美国(斗牛犬)

8. 阿根廷杜高犬

9、日本土佐

10. 斐乐巴西耶罗

11.斗牛梗

12.西班牙獒(Spanishmastiff)

13.丹麦布罗霍尔纳獒

14. 美国斗牛犬

15. 古英国斗牛犬

16.法国猎狼犬(Beauceron)

17、昆明犬(又名中国狼犬中国⁣昆明)

18.杜宾犬

19.中亚牧羊犬

20. 四川东部犬(重庆犬)(中国重庆犬)

21。俄罗斯牧羊犬(猎狼犬)

22。英国獒犬23。意大利卡斯罗

24。大丹犬

25.俄罗斯高加索牧羊犬

26.那不勒斯獒

27. 斯塔福郡梗犬

28. 阿富汗猎犬

29.威玛猎犬

30. 美国恶⁠霸斗牛犬

31. 血猎犬

32. 盆地

33. 纽芬兰

34.拳击手

35.凯利蓝梗

36、以上为獒犬、猎狼犬、梗犬等凶猛犬类,以及与上述犬种的杂交犬。

37、体高(站立时肩部最高点到地面的距离)超过71厘米的犬。

38、市公安机关、市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其他野犬。

养狗必须登记,否则最高1万元罚款

《规定》规定,养犬人应当到养犬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并建档。登记后,将为狗狗生成城市唯一序列号,免费为狗狗佩戴电子身份,并发放智能狗牌。

不按照要求登记、报告养犬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每只犬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每只犬1000元以上的罚款。处1000元以下罚款。

如何申请?

您可以点击东莞市犬只管理服务进入小程序。预约登记流程:1.点击“预约登记”,2.进入爱万家小程序,3.点击“我要预约”,4.搜索“狗狗登记”,选择最近的登记点进行预约。



当你带着你的狗时
,这是你应该做的

带走狗也有严格的规定。

违反者将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带狗狗外出时,必须遵守以下行为规则:

1、给狗狗佩戴狗牌;

2、用不超过两米的牵引绳牵狗或‫将狗放入笼子或麻袋中;

3. 咀嚼或给狗套上口套,除非‪它被关在笼子或麻袋里;

4、主动避让行人,特别是老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5、禁止时段内,犬只不得进入禁止进入的区域;

6.带狗乘坐公共电梯时,将其放入笼子或袋子中或套上口套,并拉紧狗的皮带。如果乘客对狗有不良反应,必须通知运输狗的人,运输狗的人必须主动避免与狗发生这种情况;7、如果您携带狗狗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服务,必须征得司机同意;

8、立即清除狗的排泄物和其他排泄物;

9、无经营能力或行为能力受限的人员不得佩戴;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规范。

违反上​述规定的,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这些区域不允许携带狗

禁止犬只进入下列场所和区域,携带导盲犬、协助犬等工作犬的残疾人除外:

1、公交车、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及公共交通售票大厅、候车室、候车室、候车室;

2、博物馆、展览馆、体育馆、图书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以及宾馆、大中型购物中心;

(三)文物古迹和宗教活动场所保护单位;

4、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幼儿园等儿童活动场所;

(五)公安机关认定的其他场所、区域。

前款规定不适用于犬类特殊工作场所、区域。

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公安机关可以指定临时场所,禁止犬只进入。



违反相关规定

您不仅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其行为已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

对于养狗有非常充分和严格的规定

违反规定的,将处以几百元至一万元不等的罚款。

以后养狗就没那么简单了。

你不能再故意养狗了。


以上内容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本文作者无意针对,影射任何现实国家,政体,组织,种族,个人。相关数据,理论考证于网络资料,以上内容并不代表本文作者赞同文章中的律法,规则,观点,行为以及对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本文作者就以上或相关所产生的任何问题任何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直接与间接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