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16-04-15 18:04
近年来,鹤壁城区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日益增多,这些车辆非法载客、随意行驶、乱停、乱放等现象较为严重,严重影响了市区正常的交通秩序,造成市区交通事故高发,已经成为市区主要的交通问题。
网络配图
6月1日起,鹤壁将对市区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开展依法整治规范工作。
三轮车包括:
电动、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老年代步车等由动力驱动具有三个车轮的车辆,燃油三轮车按照机动车管理。
电动四轮车包括:
纯电动轿车、混合动力轿车、燃料电池轿车、轻型电动四轮货车、电动旅游观光车、巡逻车、工程车、老爷车、高尔夫车等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车轮,且不能办理机动车登记的车辆。
如何申领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标识号牌、登记证
申请人应当持以下证明、凭证,向车辆所有人住所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并交验车辆:
1.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户口本、房产证明;
2.车辆来历证明、购车票据;
3.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5.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必须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
整治措施
上牌:
市区整治区域内的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参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实行标识化管理,安装统一编号的标识牌,领取登记证。
限行:
限行区域内,未取得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牌证的车辆禁止驶入。
禁行:
禁行区内禁止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通行。
持证驾驶:
驾驶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上道路行驶需持驾驶证。
网络配图
处罚措施
对未安装标识牌的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未办理驾驶证的电动四轮车在市区限行区域内道路上行驶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按照无证驾驶,无牌车上路行驶处罚。
对驾驶安装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标识牌的车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对闯红灯、压黄线、走逆行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设置限行区域
从2016年6月1日零时起,淇水大道以北(含淇水大道)、107国道以东(不含107国道)、渤海路以南(不含渤海路),泰山路以西(含泰山路)。
在此范围内的有长期户口的居民,作为代步工具可以办理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辆牌证,办理有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牌证的车辆可以在以上范围内通行;在此范围以外区域居住的居民,不予办理车辆牌证,未取得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牌证的车辆禁止驶入以上区域。
设置禁行区域
从2016年6月1日零时起,兴鹤大街(含兴鹤大街)以东、鹤煤大道(含鹤煤大道)以北、嵩山路(含嵩山路)以西、淇滨大道(含淇滨大道)以南区域内禁止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通行。
长途汽车站、鹤壁火车站周边道路全段禁止营运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通行。禁行区内的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需办理通行证后方可在禁行区通行。
禁止下列行为
1.非法从事营运、违章占道、经营摊贩活动;
2.非法生产、销售三轮车、电动四轮车;
3.驾驶拼装、改装、报废的三轮车、电动四轮车;
4.在禁行区域或者限行的时段、道路行驶;
5.酒后驾驶、逆向行驶、乱停乱放、抢行猛拐等;
6.驾驶制动器失效的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非下肢残疾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7.未满18周岁或者超过70周岁的,不得驾驶三轮车、电动四轮车。
网络配图
加强三轮车规范管理
对环卫作业车、快递物流行业、市政施工使用的机动三轮车由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型号、统一外观标识,规范管理,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批办理通行证后方能入市行驶。
驾驶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上道路行驶需持驾驶证。
驾驶三轮车应当持准驾车型为D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电动四轮车应当持准驾车型为C2以上机动车驾驶证。电动四轮车应当在机动车道的右侧车道行驶,电动三轮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行驶。
届时,我市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执法队,对非法营运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法严格处理,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及其驾驶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以及拒绝、阻挠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严格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提醒
4月15日起,鹤壁177处新式交通监控设备投入使用,这些行为将被处罚↓↓↓
(详情点击阅读原文)
本期小编:妖娆的樱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