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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主城区货运交通组织调整:应对未来挑战的策略

发表时间: 2014-07-16 19:47

随着昆明市绕城高速内环中线(南连接高速公路)建成,昆明市城市绕城高速系统将全部形成。为减少过境及货运交通对中心城区的交通干扰,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经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对主城区部分道路和区域采取货运交通调整的管理措施。

2014年9月1日起,受限车辆分时限行

自2014年9月1日起,核定载质量1000千克(不含)以下的载货汽车每天7:00至22:00不得在二环(含)以内区域道路,以及呈贡区石龙路(不含)、春融东路(含)、祥和街(含)、景明北路(含)、新北路(含)、梁王路(不含)、锦绣大街(含)、春融西路(含)所围合的区域以内道路行驶。

自2014年9月1日起,核定载质量1000千克(含)以上的载货汽车以及牵引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农用车、挂车、吊车、轮式自行机械车等专项作业车,全天24小时不得在二环(含)以内区域道路以及彩云路主道、滇池路、环湖东路(庄稼塘立交至驼峰街)行驶;每天7:00至22:00不得在以下道路行驶:

1、彩云路辅道,呈贡区聚贤街、春融东路、春融西路、景明南路、景明北路;

2、呈贡区石龙路(不含)、春融东路(含)、祥和街(含)、景明北路(含)、新北路(含)、梁王路(不含)、锦绣大街(含)、春融西路(含)所围合的区域以内道路;

3、东绕城高速(不含)、西北绕城高速(不含)、昆安高速(高峣立交区至和平村立交区,不含)、绕城高速内环中线(不含)围合区域以内道路。

2015年1月1日起 受限车辆24小时禁行

自2015年1月1日起,核定载质量1000千克(含)以上的载货汽车以及牵引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农用车、挂车、吊车、轮式自行机械车等专项作业车,全天24小时不得在以下道路行驶:

1、彩云路(含主、辅道)、滇池路、环湖东路(庄稼塘立交至驼峰街);

2、东绕城高速(不含)、西北绕城高速(不含)、昆安高速(高峣立交区至和平村收费站,不含)、绕城高速内环中线(不含)围合区域以内道路。

保障城市生产生活 核准通行禁行区域

实施主城区货运交通组织调整后,将不可避免的改变昆明市主城区货运交通秩序,为保障城市基本生产、生活正常进行,确因进入受限区域开展城市基本生产、生活保障的货运车辆,可向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提出申请,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货运车辆给予办理通行证件,获准车辆须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昆明交警支队加强路面管控

开展主城区货运交通组织调整工作后,昆明市将在货运交通组织调整沿线设置交通诱导指示系统,引导受限车辆通行。

交管部门将在进出货运交通组织调整区域沿线的主要立交节点、路口、路段设置执勤卡点,并通过电子监控设备及车辆违法抓拍系统对主城区货运交通调整措施的不间断管控,对违反上述限制通行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同时,也将进一步优化管理勤务及警力部署,全面加强对货运车辆通行秩序的管理。(通讯员 段利敏 郭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