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3-09-20 17:24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有效管控城区货运车辆通行秩序,规范过境货运车辆绕行路线,最大限度减少货运车辆造成的扬尘和环境污染,营造安全、畅通的通行环境,舞钢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划定货运车辆禁行区域和绕行路线。
一、禁行车辆
1.大中型载货汽车。车长≥6000毫米或者总质量≥4500千克的载货汽车、挂车、工程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等;
2.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
3.大气污染物排放超过标准的其他货运车辆;
二、禁行时段
每日6时至22时。
三、禁行区域
建设路(S228至柏都大道)以南、柏都大道(建设路至龙泉路)以西、龙泉路、湖滨大道、马鞍山大道以北、S228(建设路至马鞍山大道)以东合围区域。
除S228、建设路(钢城路至S228段)、马鞍山大道、柏都大道为货运车辆绕行线路外,禁行区域包含其他边界道路。
四、货运车辆绕行路线
由叶县往遂平县方向的车辆,可沿S241向东绕行S327、G240、G345通行。
由舞阳县往泌阳县、方城县方向的车辆,可沿G240往南,绕行G345,从尚店镇通行。
特别提示:
1.因企业生产、市民生活需要,货运车辆确需进入禁行区域通行的,有关单位或个人可通过公安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APP)申领电子通行证(码),并严格按照电子通行证(码)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
2.对违反本通告规定通行的货运车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3.本通告自2023年10月7日起施行。国家、省和平顶山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