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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玛沁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发布新通告

发表时间: 2022-04-03 20:51

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并省州驻县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人民团体办公室、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青海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4月3日上午紧急会议安排。现将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请各成员单位三公(工)协同机制,通过省级推送数据、漫游入境信息、省际交通隘口等渠道,排查自3月24日以来有过上海、吉林、福建、河北、辽宁、天津等疫情发生地旅居史,或与已公布阳性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及行程轨迹有交集的来县返县人员,以及被赋予“红码、黄码、星号”人员,请第一时间向所在地疾控部门、社区(村)、单位、酒店等登记报备,并积极主动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全程闭环转运、管理,实施集中隔离管控措施。

二、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严格按照果洛州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年1号通告要求及果洛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清明假期疫情防控温馨提示,从严、从细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应进一步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压紧“四方责任”,严格疫情监测、预警报告、值班值守制度,坚决落实“四早”要求。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冷链食品监管、校外培训机构、农贸市场、宾馆酒店、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商超餐馆、养老院等重点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严格落实测温验码、佩戴口罩、流量控制、保持社交距离等防控措施,保持经常性通风消毒和环境清洁,引导人员有序流动,严防人员聚集。假日期间尽量减少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减少聚会聚餐。

三、严格按照省、州指挥部办公室集中隔离点储备实施工作方案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集中隔离点储备工作。广大居民要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坚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佩戴医用口罩,尽快到就近指定的发热门诊接受治疗,如实向接诊医生告知旅行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及时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请广大居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不听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配合开展风险人群流调溯源和排查管控,履行好疫情防控个人防护责任。若因隐瞒不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玛沁县疾控中心:0975-8382830


玛沁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代)

2022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