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17-12-01 23:08
今天,@阜阳公安交警在线 发布《关于阜阳市电动四轮车限制通行的通告》,具体如下——
为提升道路交通环境,缓解阜阳市城区部分道路交通压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现对电动四轮车实行限制通行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市区内的颍州路(北京路至清河路)、清河路(颍上路至西二环路)、颍上路(北京路至一道河路)、阜王路(临泉路至一道河路)等四条主干道,早7时至19时期间禁止电动四轮车上路行驶。
二、对违反本通告驶入市区禁行道路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一律依法处罚。
三、本通告自2017年12月4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
何为四轮电动车
外形酷似汽车的四轮电动车在街头屡见不鲜,车身冠以多种名称——“老年代步车”、“观光车”、“低速四轮车”、甚至还有“新能源汽车”等。这类车辆由于价格便宜、操作简单,又能遮风避雨,备受市民特别是中老年人青睐。
但因为安全技术等问题,加上有的司机安全意识淡薄,在路上无视交规,横冲直撞,或是低速占道,相关事故时有发生。
误解
电动三轮车交通违法不用怕?
有些人认为,电动三四轮车没有注册登记(没有号牌),驾驶人也没有驾驶证,即使违了法,交警也无可奈何。因此,闯红灯、随意变更车道、占用机动车道违法停放、甚至违法载客营运等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
告诉你,
这么想就错了!
电动三四轮车发生交通违法时可能会受到交警查处,发生事故更会受到严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