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2-11-28 22:03
最 新 通 报
市卫健委今早(11月28日)通报:2022年11月27日0—24时,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6例和无症状感染者128例,其中3例确诊病例和1例无症状感染者在社会面核酸检测中发现,13例确诊病例和127例无症状感染者在隔离管控中发现。新增境外输入性新冠肺炎确诊病例4例和无症状感染者53例。
本土病例情况
2022年11月27日0—24时,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6例。治愈出院4例。
病例1,居住于闵行区,
病例2,居住于金山区,
在常态化核酸检测中发现异常,经市、区疾控中心复核,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市级专家会诊,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确诊病例。(11月27日已发布)
病例3,居住于静安区,因身体不适就诊,核酸检测发现结果异常,经市、区疾控中心复核,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市级专家会诊,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确诊病例。(11月27日已发布)
病例4,暂住于徐汇区,
病例5—病例8,暂住于松江区,
病例9,居住于静安区,
病例10,居住于金山区,
均系外省来沪返沪人员,抵沪后被落实管控,其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经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确诊病例。
病例11,居住于浦东新区,
病例12,居住于宝山区,
病例13,居住于松江区,
均系此前本市报告的外省来沪返沪本土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在隔离管控期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经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确诊病例。
病例14,居住于徐汇区,系11月19日本市报告的本土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在隔离管控期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经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确诊病例。
病例15,居住于浦东新区,系11月22日本市报告的本土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在隔离管控期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经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确诊病例。
病例16,居住于浦东新区,在闭环管理重点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发现异常,经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确诊病例。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情况
2022年11月27日0—24时,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28例。
无症状感染者1,居住于浦东新区,在常态化核酸检测中发现异常,经市、区疾控中心复核,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市级专家会诊,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11月27日已发布)
无症状感染者2,居住于浦东新区,系本土病例1的密切接触者。在隔离管控期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经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3—无症状感染者5,居住于浦东新区,均系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的密切接触者。在隔离管控期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经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6—无症状感染者19,暂住于浦东新区,
无症状感染者20、无症状感染者21,暂住于黄浦区,
无症状感染者22,暂住于徐汇区,
无症状感染者23—无症状感染者25,暂住于静安区,
无症状感染者26,暂住于普陀区,
无症状感染者27,暂住于虹口区,
无症状感染者28,暂住于杨浦区,
无症状感染者29—无症状感染者34,暂住于闵行区,
无症状感染者35—无症状感染者39,暂住于宝山区,
无症状感染者40、无症状感染者41,暂住于嘉定区,
无症状感染者42—无症状感染者46,暂住于松江区,
无症状感染者47,居住于浦东新区,
无症状感染者48、无症状感染者49,居住于杨浦区,
无症状感染者50—无症状感染者52,居住于闵行区,
无症状感染者53,居住于宝山区,
无症状感染者54,居住于嘉定区,
无症状感染者55、无症状感染者56,居住于松江区,
无症状感染者57,居住于青浦区,
无症状感染者58,居住于奉贤区,
均系外省来沪返沪人员,抵沪后被落实管控,其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经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59—无症状感染者73,居住于浦东新区,
无症状感染者74,居住于黄浦区,
无症状感染者75—无症状感染者78,居住于徐汇区,
无症状感染者79,居住于长宁区,
无症状感染者80—无症状感染者82,居住于静安区,
无症状感染者83、无症状感染者84,居住于普陀区,
无症状感染者85,居住于虹口区,
无症状感染者86—无症状感染者89,居住于杨浦区,
无症状感染者90—无症状感染者96,居住于闵行区,
无症状感染者97、无症状感染者98,居住于嘉定区,
无症状感染者99—无症状感染者104,居住于金山区,
无症状感染者105—无症状感染者107,居住于松江区,
无症状感染者108,居住于青浦区,
均系此前本市报告的外省来沪返沪本土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在隔离管控期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经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109,居住于徐汇区,
无症状感染者110,居住于闵行区,
均系11月22日本市报告的本土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在隔离管控期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经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111、无症状感染者112,居住于闵行区,
无症状感染者113,居住于宝山区,
均系11月24日本市报告的本土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在隔离管控期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经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114,居住于浦东新区,
无症状感染者115,居住于虹口区,
无症状感染者116、无症状感染者117,居住于杨浦区,
无症状感染者118—无症状感染者124,居住于闵行区,
无症状感染者125,居住于松江区,
无症状感染者126、无症状感染者127,居住于奉贤区,
均系11月26日本市报告的本土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在隔离管控期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经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128,居住于黄浦区,系相关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在隔离管控期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经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境外输入病例情况
2022年11月27日0—24时,通过口岸联防联控机制,报告4例境外输入性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2022年11月27日0—24时,新增境外输入性无症状感染者53例。
2022年11月27日0—24时,解除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70例,其中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7例,境外输入性无症状感染者43例。
2022年7月3日0时至2022年11月27日24时,累计本土确诊311例,治愈出院246例,在院治疗89例,死亡0例;无症状感染者2080例。现有待排查的疑似病例0例。
截至2022年11月27日24时,累计境外输入性确诊病例5662例,出院5608例,在院治疗54例。现有待排查的疑似病例0例。
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消息: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等要求,经研究决定,调整本市以下区域风险等级(具体时间根据相关区域按照国家要求落实相应管控措施起计算):
一、疫情高风险区(26个)
浦东新区陆家嘴街道昌邑路46号(11月27日已发布)
静安区曹家渡街道万航渡路623弄16号(11月27日已发布)
闵行区浦江镇友建村二组39号(11月27日已发布)
金山区亭林镇南亭公路6788-4号(含辅楼)(11月27日已发布)
金山区亭林镇林贤路898号(11月27日已发布)
黄浦区南京东路街道汉口路618号
黄浦区五里桥街道瞿溪路1003弄1-4号
静安区临汾路街道景凤路520弄18号
静安区共和新路街道柳营路1025弄59号
静安区宝山路街道王家宅路66号
虹口区曲阳路街道大连西路296号1-3楼
杨浦区长白新村街道延吉东路82弄21号楼
杨浦区新江湾城街道政和路999弄52号
杨浦区平凉路街道怀德路201弄14号
杨浦区大桥街道长阳路1400弄37号楼
宝山区淞南镇淞塘路98弄29号
宝山区大场镇华秋路213号
宝山区罗泾镇新陆村四房宅40号
嘉定区南翔镇共和街144弄9号及所在弄堂
松江区车墩镇香泾路999号生活区13号楼
金山区亭林镇东新村3组8051号至8052号
金山区亭林镇林拓路255号
金山区漕泾镇中一东路481-501号(单号)
金山区朱泾镇亭枫公路2638弄28号
青浦区华新镇华益村240号
青浦区徐泾镇诸陆西路241号
二、疫情低风险区(14个)
下列街道、镇除高风险区之外的其他地区:
浦东新区陆家嘴街道(11月27日已发布)
静安区曹家渡街道(11月27日已发布)
闵行区浦江镇(11月27日已发布)
金山区亭林镇(11月27日已发布)
黄浦区南京东路街道
静安区临汾路街道
静安区宝山路街道
虹口区曲阳路街道
杨浦区新江湾城街道
杨浦区平凉路街道
杨浦区大桥街道
宝山区罗泾镇
嘉定区南翔镇
松江区车墩镇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二十条措施中提到,
“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防控政策,
严禁随意封校停课、停工停产、
未经批准阻断交通、随意采取‘静默’管理、
随意封控、长时间不解封、
随意停诊等各类层层加码行为。”
如何理解“二十条”中的这一表述,
什么情况下可以实行封控措施?
由谁来划定?
详细回答请见
1、谁可以决定采取封控措施?
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实施封控管理的法律依据有《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法律规定的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这些措施包括,“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停工、停业、停课”等措施。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四条、第六条同时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突发事件的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
2、什么情况
才可以实施区域封闭管理?
答:高风险区,且以单元、楼栋为单位
根据11月19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最新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及管控方案》,分类实施社区防控措施。高风险区实施区域封闭;低风险区是强化社会面管控,区域内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期间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
如何划分高低风险区呢?根据二十条措施和《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及管控方案》,原则上将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高风险区一般以单元、楼栋为单位划定,不得随意扩大;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划定为低风险区。
谁来划定高风险区?根据最新的《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及管控方案》,高风险区、低风险区的划定由地市级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组织专家组根据疫情传播风险的大小进行划定,省级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靠前指挥并给予专业指导支持。高风险区、低风险区的防控工作由地市级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统一指挥。
3、小区、楼宇的消防通道能封吗?
答:任何单位、个人都不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依据上述法律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疫情防控需要为由,擅自封闭或堵塞安全出口、隔断疏散通道,占用消防车通道。
4、符合什么条件能解封?
答: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
二十条明确,符合解封条件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在最新的《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及管控方案》中明确,高风险区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且第5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低风险区。符合解封条件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所有高风险区解除后,县(市、区、旗)全域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
而且还提到,出现以下情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不纳入风险区域判定: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发现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经调查评估无集中隔离点之外传播风险;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发现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经调查评估无家庭外传播风险;
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严格闭环管理期间发现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经调查评估无闭环外人员传播风险;
出院(舱)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经调查评估无传播风险;
核酸检测Ct值≥35,且经甄别为既往感染的入境人员。
5、对于“一刀切”、
层层加码问题如何整治?
答: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根据二十条措施,地方党委和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防控政策,严禁随意封校停课、停工停产、未经批准阻断交通、随意采取“静默”管理、随意封控、长时间不解封、随意停诊等各类层层加码行为,加大通报、公开曝光力度,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发挥各级整治层层加码问题工作专班作用,高效做好举报线索收集转办,督促地方及时整改到位。卫生健康委、疾控局、教育部、交通运输部等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行业系统的督促指导,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切实起到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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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发布、人民日报
本期编辑:茅轶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