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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区道路限行调整,注意货车限行变化

发表时间: 2014-08-06 07:20

为优化城市道路交通环境,​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包头市决定对110国道、210国道城区段部分货用车辆限行。⁨

自8月10日起,210国道的南绕城立交桥至110国道兴胜立交桥段每日5:00至24:00禁止重、中型货车、挂车、专项作业车、低速载货汽车通行(拉运鲜活农产品车辆除外)。自9月10日起,110国道的G6高速东兴出口至包固一级公路出口段每日5:00至24:00禁止重、中型货车、挂车、专项作业车、低速载货汽车通行(拉运鲜活农产品车辆除外)。过境的外阜重、中型货车、挂车、专项作业车、低速载货汽车(拉运鲜活农产品车辆除外)全天24小时禁止在110国道、210国道限行区域内借道通行。

非禁行时间(每日0:00至5:00)需要在110国道、210国道限行区域内通行的重、中型货车、挂车、专项作业车、低速载货汽车须持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专用通行证件,按照指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如货运车辆未依照本通告通行,包头市公安局交管部门将依据相关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对大货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记3分、罚150元的处罚。(单炜 姜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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