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19-09-05 00:12
为进一步促进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加强城区非机动车和
部分机动车管理
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拟在十堰市城市中心区域
对这类车实行白天禁行
现向市民征求建议和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将有关城区人力车、三轮车等车辆禁行管理规定通告如下:
禁行车辆种类
人力车、板车、燃油三轮车
自带或者加装
动力驱动装置的手推车
等禁止上道路行驶的车辆或者装置
网络配图
禁行主干道
北京北路、北京中路、北京南路
人民北路、人民中路、人民南路
朝阳北路、朝阳中路、朝阳南路
汉江南路、江苏路、柳林路
东岳路、公园路、上海路、重庆路
中岳路、车站路、车城路
车城西路、武当大道等
21条主次干道
禁行时间
7:00至20:00
即日起至9月5日
市民可向十堰交警微信、微博
提出意见及建议
或者发送电子邮箱至
3205026590@qq.com
本通告由
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解释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
由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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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广电全媒体记者/张陈堰
编辑/李丹 责编/杜树人 全欣 终审/李龙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