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4-12-18 14:38
在呼和浩特的城市发展历程中,曾有这样一个人物,他以权谋私,肆意践踏党纪国法,最终走向了覆灭的深渊。他就是李建平,一个在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曾一手遮天的人物。
李建平,64 岁的河北霸州籍官员,自 1982 年踏入职场后,在内蒙古诸多单位任职,1996 年进入水务系统,一路升迁至呼和浩特市水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及春华水务公司董事长。2011 年转任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却也开启了他的贪腐之旅。
其贪腐手段令人咋舌。他借酒店服务员王某、敖某和社会人员徐某之名注册公司,自己暗中操控,将国有资产据为己有。在确定公司管理层时,竟用 “石头剪刀布” 这般荒唐的方式决定董事长、总经理、监事长人选。2016 至 2018 年短短两年间,伙同他人侵吞高达 14.37 亿余元国有资金,日均近 200 万元,若加上未实际取得的部分,涉案金额超 30 亿。这些钱财部分被他用于境外赌博,其余则用于收藏大量名家字画、古玩玉器、黄金珠宝、名贵手表以及数万瓶中外名酒。
他不仅大肆贪污,还收受贿赂 5.77 亿余元,挪用公款 10.55 亿余元。同时,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他与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赵文远勾结,在拆迁、土地收购、工作安排等多方面纵容其违法犯罪活动。赵文远最终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 17 项罪名被判处无期徒刑。
2018 年 9 月,李建平被查,随后被 “双开”。经法院审理,兴安盟中级 人民法院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他上诉后被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驳回,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12 月 17 日,李建平被依法执行死刑,结束了其罪恶的一生。他的案例警示着所有公职人员,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国法威严,不容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