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3-10-24 16:44
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推进文明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龙湾区星海、沙城、天河、海城街道(以下简称龙湾区南部四街道)道路客货运三轮车实施限行通告如下:
一、龙湾区南部四街道区域范围内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人力客货运三轮车、非浙C号牌的机动(包括电动、燃油等机械动力装置驱动)客货运三轮车上路行驶,执法、抢险、邮政等特种车辆除外。
二、违反本通告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本通告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3年10月19日
监制:谢奇峰
三审:王田维
二审:樊 炜
一审/编辑:赖洁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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