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2-11-23 06:40
广大居民朋友:11月22日,我区检测出1名新冠病毒核酸阳性人员,该人员在我区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阳性人员雷某某
11月18日-11月19日:
08:00左右在西四路西营大桥南头两侧附近摊位购买馒头等食物(馒头、煎饼),回家就餐;
08:30-09:00左右离开家中,骑电动三轮车前往淄博路、济南路、西三路附近收废品;
14:00左右离开家中,骑电动三轮车前往淄博路、济南路、西三路附近收废品;
17:00左右回家前在西营大桥南头两侧附近摊位购买馒头等食物(馒头、煎饼、蔬菜),回家就餐,未再外出。
11月20日:
08:00左右前往西营大桥南头西侧三利快餐购买包子,未堂食,买完后回到西营家中。
11月22日:
09:00左右到西营旧货市场平安车棚给三轮车安装车棚,送下车后回到家中。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该阳性人员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立即向属地乡镇街道、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告,并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监测,3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做好防护自驾或拨打120,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7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
东营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