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5-05-22 15:06
近日,山东、河南、浙江、江西等地发布危险品运输车限行通知。
为保护学校学生出行安全,保障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决定对浦溪线相关路段实行货车限行,具体通告如下:
一、限行范围
浦溪线(唐东线路口至看守所)。
二、限行车辆和时段
上下学时段禁止中重型货车、危险品车通行,限行时间:上午7:00-8:00,下午16:00-17:00。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和执行城市快速路道路养护作业车辆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三、相关要求
本通告自2025年5月23日24时起施行,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限行措施:
1.东外环:富国路路口、富城路路口、富桥路路口禁止货车向西行驶;
2.西外环:S236徒骇河大桥南路口、海天大道路口、金海八路路口、金海七路路口、金海六路路口、金海五路路口、金海四路路口、金海三路路口禁止货车向东行驶;
3.南外环:中心路路口、商场路路口、沿河路路口、Y221乡道路口禁止货车向北行驶、老中心路路口、富康路路口禁止货车向东行驶;
4.北外环:东外环路口、西外环路口除外,所有路口禁止货车向南行驶;
5.海天大道:清风一路路口、西杨村村口禁止货车向南行驶;
6.X023县道(老滨孤路):齐圈路口禁止货车向南行驶、北外环路口禁止货车向北行驶;
7.Y224乡道:崔家岭村口禁止货车向南行驶。
货车通行时间:
城市核心区域。中型、重型货车、危险品运输车进入城市核心区域需申领通行证,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路线通行;
中型、重型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备案后的通行时段为22时至次日6时(含),特殊情况需另行提报通行申请。
为切实维护白寨镇道路交通秩序,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出行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河南新密白寨镇镇区道路实施车辆禁停及货运车辆通行管控,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车辆禁停路段
政清路全段、溱源路全段、光林路全段、翠微路(高庄路口至人和路口),每日7时至20时禁止停放车辆(道路上规划停车泊位的车辆,执行任务的消防救援、工程抢险、医疗救援、警情处置等应急专用车辆,以及运营期内临时停放的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车辆不受限制)。
二、货运车辆通行管控时间、区域及路段
(一)管控区域白寨镇镇区东至郑登快速路通道(不含)、西至翠微路(高庄路至人和路之间)、南至高三公路—华韦路(不含)、北至人和路以内的区域。
(二)管控车辆中型、重型货运车、危化品及易燃易爆运输车。
(三)管控时间以上车辆每日5时至22时禁止在管控区域内通行。
(四)绕行路线为方便中型、重型货运车辆正常通行,规划绕行路线如下:中型、重型货运车辆可绕行亚立石化—高三公路;良水寨—东岗—杨树岗—郑登快速路。
三、实施时间与处罚措施
请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合理选择停车地点及出行路线。对违反本通告禁停、管控规定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2025年6月1日起实施。
为优化道路交通环境、规范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实际情况,现将芦溪县城区部分路段限制货运车辆通行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车辆:
车辆总质量大于4.5吨(含)货车(重型货车、中型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低速货车、专项作业车)。
二、禁行路段:
芦溪县中心城区。
三、禁行时间:
1、芦溪县中心城区金顶大道(金顶大道十字路口至沙湾十字路口)、人民路(芦溪派出所至田心阁)、古城路(检查院路口至沙湾路口)、凌云路(老芦小路口至雕塑路口)、袁河西路(雕塑路口至棕连桥)、日江路(沙湾路口至江机路口)、紫荆路(林业局路口至县医院路口)采取24小时禁行;
2、袁河东路、袁河西路(雕塑路口至320国道)、金鹰路、卢德铭大道、小江路、武德路、玉女峰路、古城山路、崇文路、兴文路、王家坊路禁行时间为07:00-21:00;
四、特种车辆:
1、军队、公安货运车辆;邮政专用运输车辆;消防救援车辆;工程救险车在执行任务期间不受禁行规定。
2、城市公共管理部门的清障车、护栏清洗车、垃圾运输车、道路养护车辆、洒水车、清扫车等车辆在正常作业期间不受禁行规定。
3、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不含危化品运输车辆),在我县中心城区道路不限行。
五、临时通行规定:
货车因运输生产等其他特殊情况确有需要在禁行时间、禁行区域的道路上通行的,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到芦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理货运车辆通行证,按照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六、本通告自2024年5月2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