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4-12-30 10:09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
(2024)粤0111执恢941号
被执行人:广东丰泰精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住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大布沙大兴大道中131号(F2)C1,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40607MA546HAR3L组织机构代码:MA546HAR-3。
法定代表人:李珂。
被执行人:方威,男,1986年01月14日出生,汉族,住址:湖北省安陆市木梓乡方河村6组,身份证号码420982198601145618。
案情介绍:申请执行人广州好商汇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的广东丰泰精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方威合同纠纷一案,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粤0111民初741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24年08月26日依法立案执行,执行标的为646310.5元,执行费8863.0元。
在执行本案过程中,被执行人方威因拒不向本院申报财产、存在其他规避执行的行为,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现发布悬赏执行,有关人员提供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申请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申请人承诺自愿支付执行或来款项的15%的悬赏金,另,有关人员凡提供线索找到被执行人,并依法执行司法拘留的,申请人承诺自愿奖励1万元。如有相关线索举报请联系主办法官:周扬帆,电话:020-83008050、83008473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