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3-07-04 09:41
7月,在公安部的要求下,全国进一步强化危化品运输等重点车辆安全管理,多条新规开始实施!
近日,公安部交管局召开全国视频会,动员部署各地公安交管部门深入开展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
据了解,行动期间,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将针对夏季道路交通安全规律特点,突出管控重点,聚焦“两客一危一货”(公路客运和旅游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重型货车和轻型货车)和6座以上小客车等7类重点车辆,严管严查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驾醉驾、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12类易肇事肇祸违法犯罪行为,全力以赴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保畅通。
7月20日起,山东淄博市调整危化品运输车限行措施。
禁限行管控区域、道路
(一)禁行区域
1、鲁泰大道、世纪路、裕民路(不含)、金晶大道、联通路、东四路、昌国路、原山大道形成的合围区域。
2、姜萌路、周隆路、体育场路、东门路、棉花市街、南下河街、永安南路、永安北路、恒星路、人民西路形成的合围区域。
(二)禁行道路
原山快速路、鲁泰快速路、宝山快速路、昌国快速路、金晶快速路、鲁山快速路(昌国路至张辛路段)。
(三)限行区域
以上述禁行区域外围道路为界,向外至黄河大道(不含)、金晶大道、傅山路、鲁山大道(不含)、昌国路、东四路(不含)、淄河大道(不含)、原山大道(昌国路以南段,不含)、周隆路、正阳路、米山路、体育场路、G309(不含)、原山大道(鲁泰大道以北段,不含)形成的合围区域。
危险货物运输车全天禁止驶入禁限行管控区域和禁行道路。
7月1日0时至9月1日12时,G1京哈高速公路(河北段K47-K63、K102-K262)全天24小时禁止危险化学品车辆通行。
危险化学品车辆请选择绕行G0111秦滨、S41唐曹、S51迁曹、S64唐港、G25长深、G0121京秦高速公路或102、205国道。
近日,《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修订版通过。
新《办法》主要取消了每年6月15日至10月15日,在上午10时至下午4时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禁运限制,不再禁止在6月15日至10月15日,上午8时至下午4时进行装卸作业,优化了本市营商环境,进一步完善了长三角一体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联防联控机制。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印发通知,加强水上客(渡)运、危险品等薄弱环节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客船抗风等级要求和恶劣天气条件下的禁限航规定,严厉打击非法载客、谎报瞒报危险品运输等行为,加强船舶过闸调度、待闸锚地船舶管理,保障船舶有序通航,确保全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近日,江苏全省交通公安“线上+线下”治超联合执法现场会在南京召开。
会议明确了下一阶段全省治超工作的总体目标: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超限率控制在0.5%以内;“百吨王”联控联查和溯源追查机制进一步健全;江苏特色的货物装载源头监管体系基本形成;货车动态监测设施加快建设,超限超载运输监测管控能力进一步提升。
天津市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在全市高速公路沿线开展中型、重型货车及危险货物运输车靠右行驶专项规范治理行动,违规者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为优化营商环境,浙江丽水市莲都区主城区调整货运车辆限行范围。
(一)新能源货车、总质量为4.5吨(含)以下普通货车限行路段为:花园路,人民路,中山街、城北街;
(二)总质量为4.5吨以上普通货车的限行范围为:东至东环线;南至南环线;西至溪口大桥、路湾隧道;北至北环线;含溪口大桥,不含环城线、路湾隧道;
(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主城区全区域限行。
7月1日至11月30日,云南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整治总质量3.5吨以上的轻型自卸货车、轻型仓栅式货车和重型自卸货车在生产、销售、检验、维修、使用等环节存在的“大吨小标”、非法改装货箱(厢)、加装钢板弹簧片等违法违规行为。
近日,湖北省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若干措施》,提出多维度降低企业成本,在降低物流成本方面要求:
对安装使用ETC、通行省属、市属国有全资和控股高速公路路段的车辆,在5%基本优惠的基础上,再给予省内通行费3%优惠。
对进出省内长江、汉江沿岸主要港口附近高速公路指定收费站的、安装使用集装箱运输专用ETC、合法装载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在5%基本优惠的基础上,再给予省内通行费8折优惠。
对进出湖北省中欧、中亚班列附近高速公路指定收费站的、安装使用集装箱运输专用ETC、合法装载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在5%基本优惠的基础上,再给予省内通行费5折优惠。
鼓励高速公路经营企业试点在部分高速公路给予通行费10%-30%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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