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0-04-17 15:41
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保障广大人民群众
安全出行、绿色出行,
荆州市公安局、
荆州市交通运输局、
荆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将对我市中心城区机动车
实行禁限行管理!
7月1日正式施行!
具体怎样实施呢?
来来来,
蜀黍向你征求建议!
意见征集需知
征集时间:即日起至5月10日
征集平台:
荆州交警微信公众号、
微博@湖北荆州交警、
邮箱763833067@qq.com、
无线荆州APP、
荆州新闻网官方微信、
901汽车广播官方微信、
荆州日报官方微信
征求意见稿
一、区域设定
将禁限行管理区域设定为外围管制区和核心管制区。
(一)外围管制区范围
东起王家港路(不含),新318国道(丹阳路不含),西至九阳大道(不含),南起荆江大堤(含),北至雨台大道(含)。
(二)核心管制区范围
东起豉湖路(含),西至西环路(不含),南至荆江大道(不含)、南湖路(不含)、学苑路(不含),北至景明观路(不含),荆沙大道(不含)。
二、通行规定
(一)外围管制区通行规定
1.全天禁止3轴以上(含)总质量超过30吨的大货车在外围管制区内通行。
2.6时至21时,禁止核定载质量3.5吨(含)以上货车在外围管制区域内通行(3.5吨以下的仅限厢式货车通行)。
3.21时至次日6时,总质量30吨(含)以内的货车可在外围管制区内的荆沙大道、复兴大道、荆州大道、关沮大道、景明观路(荆沙大道-武德路)、学苑路、西环路、武德路(景明观路-荆沙大道)、南湖路通行,其他道路禁止通行。
4.全天禁止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拖拉机、畜力车在外围管制区内通行。
(二)核心管制区通行规定
1.全天禁止核定载质量1.5吨(含)以上货车通行(1.5吨以下的仅限厢式货车通行)。
2.全天禁止三轮车通行(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物流快递、环卫作业、残疾人专用车除外)。
3.全天禁止学员考试车辆及教练车通行。
4.全天禁止运输危险品、剧毒化学品车辆通行。
5.荆州古城区全天禁止货车通行。
(三)特许通行规定
1.在外围管制区和核心管制区,确因城市居民生活、市政建设、工业生产、应急抢险、工程救援、垃圾运送、物流配送等生产、生活需要,进入禁限行管理区域的,需提前在城区公安交管部门办理临时通行证,按规定的时间、路线通行,但特许车辆总质量不能超过49吨。
2.进入中心城区的公路客运车辆需在市公安交管部门办理通行证,按照规定的线路通行,站点停靠。
三、绕行线路
(一)下高速绕行线路
1、禁止所有货车由二广高速桥北收费站下高速;
2、核定载质量3.5吨(含)以上的货车可由沪渝高速荆州东收费站、荆州北收费站(往荆门方向)、车马阵收费站下高速,沿东方大道、207国道、新318国道、复兴大道地面层等道路绕行,根据车辆核定载质量按规定的禁限行线路、时间通行;
3、核定载质量3.5吨(不含)以下的厢式货车可由除二广高速桥北收费站以外高速出口下高速,根据车辆核定载质量按规定的禁限行线路、时间通行。
(二)城区绕行线路
1、东向来车:沿新318国道、东方大道等道路绕行,根据车辆核定载质量按规定的禁限行线路、时间通行;
2、西向来车:沿新318国道、复兴大道等道路绕行,根据车辆核定载质量按规定的禁限行线路、时间通行;
3、北向来车:沿新318国道、复兴大道、骏马大道、271省道等道路绕行,根据车辆核定载质量按规定的禁限行线路、时间通行。
四、法律责任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对违反禁令标志的行为进行处罚,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托公路治超站对在国省公路行驶车辆的超限超载行为进行处罚,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对飘洒、遗漏的行为进行处罚。
实行禁限行管理的必要性
(一)中心城区大货车通行量大,容易引起交通秩序混乱,诱发道路交通事故,并对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及大气环境有着不同程度的影响。
(二)大货车夜间通行噪音较大,群众对此诉求比较强烈。
(三)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建议和需求。
(四)新318国道(丹阳路)建成通车,我市外环基本形成,已经具备对过境车辆实行禁限行措施的条件。
在荆州市中心城区如何实施
机动车禁限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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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时予以发布实施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