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17-12-10 05:25
本报12月9日讯(记者 刘江)今日下午,临汾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公告,临汾市区规划区将于12月10日0时至13日24时实施机动车辆单双号限行临时交通管制。
据了解,根据临汾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指挥部 《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2017﹞第9号)有关要求,临汾市决定在市区规划区实施机动车辆单双号限行临时交通管制。具体交通管制时间为:2017年12月10日0时至12月13日24时。限行区域为临汾市区规划区范围为:108国道(不含)以西、高速铁路桥以东;高河桥(含)以南、南环路(不含)以北。
公告显示,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为单数的单日通行,车牌尾号为双数的双日通行,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字母前一位数字为准。外省、市及其它各县、市机动车辆进入限行区域,一律执行单双号限行临时交通管制措施。施工车辆、渣土运输车辆、混凝土搅拌车辆全部停用(清洁取暖工程保障车辆除外);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所有车辆驶入限行区域;严禁“冒黑烟”等超标机动车上路行驶。其他机动车辆,在限行范围内一律按车牌尾号实施限行(含临时号牌)。
公务用车在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的基础上,再缩减30%的出行率。
公共汽车、出租车、长、短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学校校车以及七座以上(不含)通勤载客车;执行任务的军车、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矿山抢险车;新鲜瓜果、蔬菜及鲜奶运输车辆;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及殡葬专用车辆、纯电动汽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等以上机动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临汾市此次实施临时单双号限行措施期间,原一日限两个尾号的交通管制措施暂停执行。临时单双号限行结束后,继续执行原一日限两个尾号的交通管制措施。对违反规定行驶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