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0-04-01 09:42
【4月5日起,连云港徐圩新区部分道路禁行6种车辆】近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通告,自4月5日起,徐圩新区部分道路禁行大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车辆,如需进入应先办通行证并按指定时间和路线行驶。禁行通告指出,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改善城区交通环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徐圩新区设置的禁行道路为228国道(不含)以东,港前大道(不含)以西,徐新路(228国道至港前大道,不含)以南,张圩港河(含)以北围合区域,货运车辆(蓝牌、新能源号牌除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三(四)轮汽车、教练车、拖拉机以及畜力车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禁行车辆需进入上述道路的,应通过“连云港公安”微警务或至徐圩新区交警大队窗口办理通行证,并按指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违反禁行规定的,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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