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1-02-10 09:43
9日,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紧急通告,根据最新预测预报,预计2月9日夜间至13日哈尔滨市将发生空气重度污染过程,14日空气质量将逐步好转。根据《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 年修订)》规定, 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2月9日19时发布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预警。
按照相关要求,哈市交警部门自市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预警12小时后,启动相应级别的机动车限行措施。即10日7时起,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四环路以内区域以及平房、呼兰、阿城、双城的建成区内禁止重型、中型货车通行。
预警升级或降级时,即时启动相应级别的机动车限行措施;预警解除后,即时撤销机动车限行措施。
不受限行措施限制的车辆:
1、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解放军、武警部队以及邮政专用车辆。
2、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环保应急监测车辆。
3、环卫、园林、道路养护专项作业车及殡葬车。
4、新能源及清洁燃料汽车。
请广大市民做好健康防护,建议减少不必要的驾车出行,注意交通安全。
预警期间,全市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自预警发布时立即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严格按职责分工落实响应措施;
强化冥纸冥币焚烧、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加大督查、巡查、检查力度;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监管,确保达标排放。
请广大市民做好健康防护,减少户外运动。
记者:何兴丽 李威兵 实习生:王一
来源: 生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