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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去运城?这些地方限行新规定你了解吗?

发表时间: 2019-12-16 10:50

新绛县人民政府

关于在县城建成区实施重污染天气

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的通告

新政布字〔2019〕第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新绛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通知》的相关规定,县政府决定在县城建成区实施重污染天气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交通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限行时间2019年12月15日起实施(含周六、日),限行时段每日早7时—晚22时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交通管制,解除时间根据预报会商结果另行通知。

二、 限行区域九原大道(含)以南,108国道(不含)以北,临夏线232省道(不含)以西,西环路(含)以东。

三、 限行措施

(一)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实施单、双号限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具体为: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上路行驶。

(二)运输瓜果蔬菜等鲜活农产品的车辆须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后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三)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1、公交车、出租车、大中型客运车(含旅游客车、通勤客车)以及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校车;2、执行任务的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特种勤务车辆及喷涂统一标识的行政执法车辆;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市政、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含报刊发行、快递)、电视转播、保险勘验、清障、运钞等专项作业和抢险救援车辆,殡葬专用车辆以及医疗废物转运车辆;4、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四)在限行期间,除执行本通告规定外,本县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限行规定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电子监控抓拍和民警路检路查依法予以处罚。(五)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解除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官方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

2019年12月14

来源:运城生活小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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