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为落实《苏州市洞庭山碧螺春茶保护条例》,规范产地品牌管理,苏州市农业农村局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本办法,通过数字化手段强化洞庭山碧螺春茶(限东山镇、金庭镇产地)的溯源防伪与品牌保护。
二、核心内容
- 标识定位与范围
- 专用属性:标识包含生产者、年份、规格、防伪码等信息,仅限吴中区东山镇、金庭镇产地的碧螺春茶使用。
- 适用主体:产地内的茶叶生产者、加工者及销售商(含鲜叶与成品茶)。
- 数字化全流程管理
- 四级管控系统:建立市、区、镇、村四级权限的 “洞庭山碧螺春茶数字化管理系统”,集成茶园权属、产量核定、标识申领、溯源查询功能。
- 数据基础:区农业农村局与市监局联合普查茶地面积、产量,经公示后形成动态数据库,新增茶园需第三方测绘报告。
- 标识核发:系统按核定产量分配标识数量,产销主体按需申领,系统同步核减额度。
- 关键操作规则
- 申领时效:每年开采日前一天开放申领,未用标识需在销售季结束后退还并集中销毁。
- 印制管控:标识样式由区级部门统一设计,政府采购印制,严禁私印买卖。
- 主体责任:产销主体需建立 “双台账”(购销台账+标识使用台账),保存≥2年,确保标识零流失。
- 监督与违规处理
- 层级职责:市级统筹系统建设,区级负责数据维护与标识管理,镇/村设实体申领点并开展培训宣传。
- 执法联动:农业农村与市监部门联合执法,严打标识滥用、假冒行为,畅通举报渠道。
三、主要亮点
首创“产量核定-标识绑定-剩余销毁”闭环机制;通过四级数字系统实现 “茶地到标签”全程穿透式监管;要求新增茶园提交第三方测绘报告,确保数据精准动态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