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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在湛江市中心城区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通告内容

发表时间: 2015-02-15 10:13

为预防危险物品运输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湛江市公安局决定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湛江市中心城区道路通行。现通告如下:

一、凡从事运输危险化学品(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的车辆,在规定的区域和时间内禁止在湛江市中心城区道路通行。

二、以下各点内中心城区为禁止通行区域:

北侧:赤坎区军民路水闸,海田路双港桥头,北桥路一九六医院门口;麻章区瑞云北路与国道G325交汇处红绿灯。

西侧:麻章区省道S374线(麻章至高阳)、县道X670线(麻章至志满)、湖光快线、县道X669线(麻章至畅侃)与疏港大道交汇处。

南侧:霞山区湖光路龙画村红绿灯,新湖路与百蓬路交汇处。

东侧:坡头区省道S81(湛江海湾大桥东连接线)与省道S286线交汇处。

四、对于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擅自进入禁行区域的,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因特别情况需要进入禁行区域的,车辆所有人或单位可向湛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出申请。